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加速和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成为热点话题。农民朋友们纷纷关心:宅基地到底能不能买卖?不能买卖,那能不能用来贷款?政策是否"开后门"了?让我们一起来梳理这个关乎亿万农民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李大叔家在河南某村,前些年全家搬到县城,老宅子一直空着。他想把宅基地卖掉换点钱,可村里说不行。无奈之下,李大叔想到能不能用宅基地抵押贷款。可银行告诉他,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只是试点工程,而且试点期已经结束了。
李大叔的遭遇并非个例。根据《民法典》规定,宅基地、自留地等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用于抵押。宅基地作为农村基本资产,整体上仍以村内部流通为主,不能用于私自买卖和贷款。
那么,宅基地真的就"一点用没有"了吗?其实不然。近年来,一些地方在探索宅基地制度改革的新路径。比如,浙江义乌推出了宅基地使用权跨村有偿调剂试点,允许农民将多余宅基地使用权进行拍卖,获得不低于拆迁补偿的拍卖金。
2023年,《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专项推进方案》出台,鼓励各地通过维修加固、拆除重建等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这意味着,农房安全排查将继续推进,"一户多宅"问题也将得到进一步规范。
与此同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提出,户籍在或曾经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与之形成稳定权利义务关系的,都可称为村集体成员。这一规定为户口已迁出的农民子女保留了宅基地权益,体现了政策的人性化和灵活性。
张阿姨家在江苏某村,儿子早年到城里工作并落户。她一直担心儿子以后无法继承老宅。新政策让张阿姨吃了定心丸,也为更多像她这样的农村家庭解除了后顾之忧。
城镇户籍子女继承权明确:自然资源部明确表示,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这一政策为有意进城的农民解除了后顾之忧,让他们能够安心落户城镇。
宅基地退出机制完善:一些地方探索建立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让农民能够在自愿的基础上获得合理补偿。山东省某县推出的"宅基地银行"模式,就是一个很好的尝试。
农民进城购房激励政策:为鼓励农民进城,一些地方出台了购房补贴、落户便利等政策。比如,湖南某市对进城购房的农民给予每平方米200元的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
宅基地制度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统筹兼顾、稳步推进。未来,我们期待:
进一步完善宅基地"三权分置"制度,在保障农民居住权的基础上,赋予宅基地更多权能。
建立健全宅基地退出激励机制,让农民能够真正从土地中获益。
加强农村规划管理,促进宅基地集约利用,助力乡村振兴。
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促进要素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
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让农民充分了解自身权益,积极参与到改革中来。
亲爱的农民朋友们,宅基地制度改革关乎你我切身利益。让我们共同关注政策动向,理性看待改革,积极参与其中。相信在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我们共同努力,一定能够走出一条既保障农民权益、又促进城乡融合的新路子,为建设美丽乡村、实现乡村振兴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