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乡先“要房”?国家力推“乡贤下乡”,农民:分宅分地是重点

文摘   2024-10-13 01:33   陕西  

近日,农业农村部等九部委联合印发《"我的家乡我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方案鼓励引导退休干部、教师、医生、技术人员、退役军人等回乡定居,当好"四大员"。这一政策的出台,让许多人看到了乡村振兴的新希望。然而,在欢欣鼓舞之余,也有不少农民朋友提出了自己的担忧:乡贤下乡,是不是要占用我们的宅基地和耕地?


乡贤下乡:情怀与现实的碰撞

"叶落归根"是中国人的传统情怀。许多在城市打拼多年的人,都怀揣着落叶归根的梦想。然而,当这个梦想即将成真时,现实的问题却接踵而至。

湖北襄阳的张大爷退休后想回老家养老,却发现自家的老屋早已破败不堪。"我是想回来,可是住哪儿呢?"张大爷的困惑道出了许多乡贤的心声。

与此同时,农村的土地资源也面临着巨大压力。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的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全省农村宅基地面积达到173.3万亩,人均占有量为71平方米,远超国家规定的人均不超过40平方米的标准。


农民的担忧:土地与利益如何平衡?

"我们欢迎乡贤回来,但是不能影响我们的利益啊!"安徽阜阳的刘大哥道出了许多农民的心声。他们担心,如果大量乡贤回乡,会不会挤占本地农民的宅基地和耕地资源?

这种担忧并非空穴来风。在一些地方,确实出现过乡贤回乡后与当地农民争夺资源的情况。如何在欢迎乡贤回乡的同时,保障农民的权益,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政策解读:共赢才是硬道理

面对这些问题,各地政府也在积极探索解决之道。江苏南通推出的"通10条"房地产新政,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该政策鼓励农民进城购房,并给予购房款总额1.5%的奖补。同时,对自愿退出或放弃农村宅基地的农民,还将给予额外补贴。

这种做法既解决了乡贤回乡的住房问题,又盘活了农村闲置的宅基地资源,可谓一举两得。

浙江省的做法则更加创新。他们成立了首批新乡贤共富基金,探索公益帮扶精准化、持久化、规范化路径。三年来,萧山镇级共富基金总数达到15个,镇街覆盖率超68%,基金总额由1亿元扩增到2.4亿元。这些资金被用于建设老年活动中心、篮球场、村级监控"雪亮工程"等,直接惠及群众7万余人。


乡贤的价值:不仅仅是"要房要地"

事实上,乡贤回乡的价值远不止于此。他们带来的不仅是资金,更有宝贵的经验、技术和人脉资源。

在浙江义桥镇,新乡贤金哲宇利用自身的技术优势和市场经验,在家乡投资建厂,成立了一家新能源科技公司。这不仅带动了当地经济发展,还创造了更多就业机会,吸引了更多技术型人才在此聚集。

河上镇三联村的"龙出没"探险漂流项目,就是由新乡贤董最红牵线搭桥,投资4000万元打造的。这个项目采用"村企共建"的形式,形成了"保底收益+门票提成+配套收入+年化递增"的立体收益模式,让村集体经济、村民和运营投资商成为了利益共同体。


未来展望:共建美好家园

乡贤回乡,不应该是简单的"要房要地",而应该是一个互利共赢的过程。政府需要搭建平台,完善政策,为乡贤回乡创造良好的环境。乡贤们则应该发挥自身优势,为家乡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对于农民朋友们来说,也不必过分担心。乡贤的回归,带来的是发展机遇,是乡村振兴的新动力。只要政策制定得当,执行到位,乡贤回乡必将成为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力量。

让我们携手同心,共同描绘美丽乡村的新画卷。乡贤们,家乡的大门永远为你们敞开;农民朋友们,让我们以开放包容的心态,迎接这些游子回家。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的家乡一定会变得更加美好!

尘世探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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