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山东惠民经济开发区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书(送审稿)》(以下简称《报告》)通过了技术评审,这是我市首次开展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续编。对惠民经济开发区开展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续编是在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推行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方面的积极探索。下一步,将推动各园区区域评估报告续编和评审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
惠民经济开发区第一阶段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服务期为2020年1月16日至2025年1月16日,2024年7月30日,市城乡水务局下发《关于惠民经济开发区、高效经济区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服务期满的告知函》,督促园区于期满前3个月组织编制下阶段区域评估报告;惠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于10月委托续编工作,并于12月报送续编报告审查申请。《报告》在对上阶段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实施情况进行评价的基础上,对下阶段水土流失防治方案、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投资、水土保持管理等方面进行设计和细化,对园区水土流失防治任务和责任主体进行了论证和明确,并对园区入驻的生产建设项目履行水土保持责任提出了指导性要求。
开展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续编对保障区域水土保持措施长期发挥效能、协调园区空间资源综合利用、统筹指导区域水土保持管理工作、不断提升优化涉水营商环境和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区域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