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康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接到报警称“在康乐县附城镇北苑小区门口有一辆车被撞后肇事者逃逸,请求出警”。接警后,事故中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对事发路段附近区域进行摸排走访并调取事发地监控,经侦查,鲍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办案民警对其驾驶的车辆进行轨迹侦查后发现鲍某某在02时39分将国盛家园停车位一车辆碰撞后逃逸,行驶至北苑小区时又将一停放在车位内的车辆碰撞后逃逸。
掌握相关证据后,办案民警将肇事逃逸嫌疑人鲍某某抓获并将肇事车辆当场查扣,随后办案民警将鲍某某带至康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进行讯问,鲍某某对自己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
驾驶人鲍某某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康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鲍某某肇事逃逸的行为处以驾驶证一次性扣6分,罚款人民币2000元,并处行政拘留15日的行政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计分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十条规定,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尚不构成犯罪的,驾驶证一次扣6分。
康乐公安交警提醒: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交通肇事逃逸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广大驾驶人切勿抱有侥幸心理、切勿以身试法。发生交通事故后,要立即停车抢救伤员并报警保护现场,千万不能选择逃避,肇事逃逸终将会受到法律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