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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4日16时20许,黄某驾驶二轮电动自行车行驶至右江区龙景西路与龙腾路路口处,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与小车发生碰撞,造成黄某受伤,涉事两车不同程度损伤的交通事故。
监控画面显示,涉事电动车行至路口时,对前方亮起的红灯视而不见,不减速停车,“我行我素”向前开。与此同时,路口右侧的一辆绿色小车在绿灯的指示下直行,由于其左侧有车辆遮挡,绿色小车未及时发现闯红灯的电动车。待双方察觉彼此时,两车相距已很近,刹车不及。电动车驾驶人黄某连人带车被撞倒在地,又因其未佩戴安全头盔,致使其头部受伤。
据黄某陈述,行经路口时,看到左右两侧来车稀少,以为可以通过,便心存侥幸地闯红灯,不料走到一半被撞。
交警调查后认定,黄某驾驶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按照交通信号通行,是造成本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宁等三分 不抢一秒”
这次事故没造成重大伤害
可谁又能保证
下次是怎么样的呢
也许一次闯红灯
付出的代价
很有可能就是“生命”
闯红灯的危害
红灯很短,余生很长
别拿以后几十年来换现在几秒钟
遵守交通法规 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百色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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