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宋家镇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公开招聘全科网格员的公告》的规定,现将考生总成绩及体检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成绩及排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二、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报考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三、公示
2024年12月2日-2024年12月4日(3个工作日)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3.受理单位将会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4.体检时间将另行电话通知,请进入体检人员近期保持电话畅通,如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体检标准
(一)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费用为600元左右,实际费用以医院发票为准)。
(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三)怀孕报考者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报考者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怀孕及可能受孕报考者务必在办理体检手续时一并告之怀孕有关事宜,体检时暂不做胸部X线检查。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四)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体检注意事项
(一)参检考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集中编队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及因故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一切责任自负。
(二)参检考生在体检过程中,不得有与体检工作无关的其他人员陪同参检, 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三)请参检考生体检前两天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必须空腹受检,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四)参检考生必须服从指挥,遵守体检秩序,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脱离体检队列。
(五)参检考生必须遵守体检纪律要求,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违纪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六)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地点:宋家镇人民政府办公室106室
通讯地址:三江新区宋家镇工农街3号
电话:0831—2450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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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涂万芳
一审一校|顾 平
二审二校|李章鑫
三审三校|余 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