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事业单位招聘324人 事业编

学术   2024-11-08 19:05   云南  


本文包含昭通市两个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一共招聘324人

全部有编制

公告如下:


昭通市教体系统2025年公开招聘优秀紧缺教师通告

  根据《昭通市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昭通市教体系统2025年公开招聘优秀紧缺教师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学以致用、专业对口的原则;

  (三)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监督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昭通市市直学校29名,其中:昭通卫生职业学院5名、昭通市第一中学11名、昭通市实验中学10名、昭通市民族中学3名。各县(市、区)283名,其中:昭阳区9名、鲁甸县26名、巧家县4名、镇雄县102名、彝良县28名、威信县4名、盐津县12名、大关县33名、永善县50名、绥江县11名、水富市4名。岗位具体情况详见《昭通市教体系统2025年公开招聘优秀紧缺教师岗位设置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中国公民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感;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要求和履职资格条件;

  5.普通招生计划2025年毕业的本科毕业生和普通招生计划近5年(2021年至2025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至2007年8月期间出生);

  7.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9.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资格条件

  1.学历及学位要求

  (1)应聘市直和昭阳区直学校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普通招生计划(以高考录取时间为准)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②普通招生计划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2)应聘市直和昭阳区直以外的学校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省属重点师范大学普通招生计划(以高考录取时间为准)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的专业必修课(含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无补考或重修等情况,大学本科学习期间的平均学分绩点3.0及以上;

  ②“双一流”建设高校(2017年9月20日国家公布的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相对应的一流建设学科;2017年9月20日国家正式发布“双一流”高校名单以前的原985、211工程院校)普通招生计划(以高考录取时间为准)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③普通招生计划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具体岗位学历及学位要求见附件1。

  2.专业要求

  (1)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且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相同。若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要求目录但符合招聘岗位需求的硕士研究生,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所学专业名称并提供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

  (2)专业要求详见《昭通市教体系统2025年公开招聘优秀紧缺教师专业要求目录》(附件2)。

  3.教师资格证要求

  (1)应聘普通高中和教师发展中心教师岗位的考生,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且教师资格证上的任教学科须与所报岗位的学科一致;

  (2)应聘鲁甸县职业技术高级中学和绥江县职业高级中学教师岗位的考生,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且教师资格证上的任教学科须与所报岗位的学科一致;

  (3)应聘镇雄县职业高级中学教师岗位的考生,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上的任教学科不限;

  (4)应聘昭通卫生职业学院教师岗位的考生,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可以不提供教师资格证,但须在聘用后2年内取得相应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已签订定向服务协议或服务期内的定向研究生;

  3.截止报名时已经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

  4.招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情形的人员;

  5.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以及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以往事业单位录用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

  报名有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考生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报名即可。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网络报名。报名时间为通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13日18时止,报名邮箱地址、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通过网络报名且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于11月16日9时至18时到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现场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现场报名。报名时间:11月16日9时至18时,报名地址: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所需材料:《昭通市教体系统2025年公开招聘优秀紧缺教师报名表》(附件3)、毕业证或盖章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位证、毕业学校盖章的《成绩登记表》、身份证、1寸电子照片(省属重点师范大学本科毕业生还须提供平均学分绩点达3.0及以上的证明)、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2.网络报名的考生须将以上报名材料在网络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扫描成PDF格式一次性打包发送到指定报名邮箱,且命名格式为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考生姓名,否则,不予受理报名。

  3.参加现场确认和现场报名的考生必须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查原件收复印件。

  五、资格审查

  设岗的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及市直学校负责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始终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合格者,取消其相应资格。

  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及市直学校11月15日前对网络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电话或信息通知考生参加现场确认。

  六、组织面谈

  11月17日,设岗的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及市直学校负责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面谈。面谈满分为100分,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面谈结果按照不超过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谈时间、地点等事宜由设岗的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和市直学校另行通知考生。

  七、组织面试

  (一)面试形式

  以试讲方式+问答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如考生成绩出现并列且需要淘汰时,则加试确定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人选。

  (二)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由设岗的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和市直学校另行通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市直学校根据岗位应招聘数,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人选并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已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的人员,2025年内不得再参加昭通市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八、考察

  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后,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市直学校对已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的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有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是否为在职在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等方面的情况。考生需提供本人个人档案或协助用人单位调阅其档案,若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供个人档案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若因放弃考察或者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可按面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九、体检

  考察结束后,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市直学校确定拟体检人员名单并在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

  若因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取消应聘资格或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可根据考生面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十、办理聘用手续

  (一)体检合格人员,由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市直学校报市教育体育局审核后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并进行拟聘用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所有拟聘人员必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按要求提交相关证书和资料进行审核,办理聘用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为“合格”及以上者,按规定办理转正手续(昭通卫生职业学院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为“不合格”者,按规定及程序解除聘用并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其他事项

  (一)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普通招生计划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与普通招生计划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二)凡已聘用的人员,自通知之日起,30日内无故不到招聘单位报到者,由招聘单位按管理权限上报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取消聘用资格。签订聘用合同后,已聘用人员须在其聘用岗位服务5年以上,方可参加其他任何形式的公开招聘及选调考试或调动,否则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三)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工作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不符合招聘条件,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本通告由昭通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昭通市教体系统2025年公开招聘优秀紧缺教师岗位设置表

  2.昭通市教体系统2025年公开招聘优秀紧缺教师专业要求目录

  3.昭通市教体系统2025年公开招聘优秀紧缺教师报名表

  昭通市教育体育局

  2024年11月6日


昭通市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人员通告(第一号)

  为进一步加强昭通市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根据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相关规定,昭通市计划面向2024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学以致用、专业对口的原则。

  (三)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监督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数及要求

  昭通市面向2024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12人,其中镇雄县11人,彝良县1人。具体招聘岗位设置情况详见《昭通市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招聘的大学生乡村医生需承诺连续、全职在村卫生室服务至少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并于入职后3年内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如未能按期取得相应资格,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感。

  4.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体专业按“岗位计划表”确定)2024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其他有关政策规定的人员按2024届高校毕业生同等对待的也可报考(具体专业按“岗位计划表”确定),包括: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察合格后2年内的;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于2024年培训合格的。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截止报名时已经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四、招聘方式及工作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择优招聘;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且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免笔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资格审核、缴费时间:2024年11月18-2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资格审查、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直接取消其报考资格。根据(云价收费〔2011〕15号)文件规定,每名报考人员需缴纳50元笔试费用(免笔试人员不用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3.报名地点:昭通市卫生健康委六楼604室(昭阳区望海路45号)。

  4.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打印件)。

  (5)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6)近期免冠照小1寸2张。

  (7)承诺书(需签字按手印)。

  (8)其它证明材料。

  以下三类人员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退伍证》复印件需经所属县级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盖章确认)。

  ②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察合格后2年内的,提供“基层项目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于2024年培训合格的,提供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岗位的人员,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岗位一经确定,一律不得更改。

  (二)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11月21-2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到昭通市卫生健康委六楼604(昭阳区望海路45号)领取准考证。笔试及后续各招聘环节均须出具笔试准考证,请妥善保管。

  (三)笔试

  笔试不设开考比例。笔试时间为2024年11月23日,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考试结束后在昭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昭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众号上公布。成绩公布后2日内接受应聘人员分数查疑申请(查疑类型: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考生在符合查疑情形下,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昭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申请查疑,逾期不再受理。

  笔试主要测试乡村医生岗位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满分100分。笔试设最低控制线,最低控制线为参加考试人员有效笔试成绩平均分的80%。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线以上的人员方有资格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笔试的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只有1人报考的岗位以1: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免笔试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且不占用笔试人员进入面试名额。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时间10分钟。重点对考生的专业技能、综合素质进行考核。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控制分数为60分,面试分数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五)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报考岗位1:1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笔试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免笔试人员的综合成绩=面试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考察由有招聘计划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具体实施。邀请驻县(市、区)卫生健康局纪检组进行全程监督。考察工作采取审阅个人档案、复查资格条件、走访等多种形式,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勤政廉政情况、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有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若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一次递补。考察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个人档案或协助用人单位调阅其档案,若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供个人档案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组织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体检由市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到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如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合格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将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人员按相关规定程序报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所有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终止人事关系。

  五、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对自己提交的信息负责。资格审核时签署诚信承诺,如果后续环节发现所提交证明材料不真实,视为报考人员违反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本通告所附相关附件与通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若在资格审核、笔试、面试、考察、体检、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或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整个招聘工作,在发出报名、考试、面试、考察、体检及其他事宜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到场办理手续者即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整个招聘工作接受上级组织、人社部门的指导,接受纪检监察机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招聘单位和报考人员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报考人员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诚信应聘,否则不但影响报考者的本次报考结果,还将影响报考者的诚信档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宜

  本通告由昭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8702228151

  附件1:昭通市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人员岗位计划表

  附件2:昭通市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昭通市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人员报考承诺书

  昭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1月7日


  来源:昭通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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