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公告
一
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大学1986年由世界船王包玉刚先生捐资创立,邓小平同志题写校名,建校之初由北京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原杭州大学对口援建,高起点开启办学历程。1996年原宁波大学、宁波师范学院和浙江水产学院宁波分院合并组建新宁波大学。习近平总书记主政浙江期间曾指示:“努力把宁波大学建设成国内一流的地方综合性大学,为浙江建设创新型省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在办学过程中,宁波大学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关心关爱,得到了省市党委政府和海内外“宁波帮”人士、广大校友和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目前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省部市共建高校、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浙江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
二
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察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三
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知识和能力、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等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不存在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允许报考的情形;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
招聘岗位及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见附件
注:1.中共正式党员和各类资格(等级)证书取得时间和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本公告提到的年龄35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10月25日(含)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3年10月25日(含)以后出生。
2.主要学生干部的经历是指担任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校院二级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部长(均为正职)及以上任职经历,需由所在学习单位出具相关证明。
3.历届生须已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4.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毕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者,可凭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但须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5年普通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国(境)外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2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毕业),或2022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并取得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2025年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5.应聘人员不得有不诚信报考记录。
6.招聘岗位身份为事业编制报备员额。
7.对本科专业限定要求的招聘岗位,须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取得的不予录用。
8.凡公告中提到的工作经历均为全职工作经历,须提供劳动合同及基本养老保险证明以及人事部门出具的所从事工作岗位的职责及内容的证明。
9.本次招聘的人员中历届生原则上要求在2025年1月30日前到岗,应届毕业生原则上要求在2025年7月30日前到岗,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五
招聘办法和步骤
报名程序
考试
体检和考察程序
公示与聘用
六
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宁波大学人才招聘网站(http://recruit.nbu.edu.cn/);
2、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nb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进人专栏”)。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宁波大学人才招聘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并关注。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宁波大学(纪委):0574—87600092;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七
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单位地址:宁波大学(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
联系电话:
见附件中各招聘二级单位咨询电话。人事处:0574-87600288(联系人:伊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