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罚款!锡盟警方现场查获600余件!

民生   2025-01-23 10:29   内蒙古  

近日
锡林郭勒盟公安机关
查处2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1月17日23时,西乌珠穆沁旗公安局治安大队在排查工作中发现赤峰市林西县某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在辖区运输烟花爆竹时,在未取得公安机关出具的烟花爆竹运输许可手续的情况下,驾驶非专用危货运输车辆运输烟花爆竹,民警现场查获烟花爆竹365件。


经查,该公司在明知未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依然使用集装箱式冷藏运输车辆运输烟花爆竹,已构成非法运输危险物质行为。西乌珠穆沁旗公安局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依法对该公司进行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货车司机依法行政拘留,涉案烟花爆竹依法没收并销毁。



1月11日下午,苏尼特右旗公安局治安大队在排查工作中发现呼和浩特市某烟花爆竹公司的危运车辆在辖区运输烟花爆竹,民警现场查获烟花爆竹272件。

经查,该公司办理的运输许可证属于危运公司开具的电子运单,不属于公安机关出具的危爆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该公司在明知未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依然使用集装箱式货车装载运输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已构成违反国家规定、违反许可事项经道路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目前,苏尼特右旗公安局依法对该公司进行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国家对烟花爆竹的运输实行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运输烟花爆竹。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第三十六条第三款,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前
烟花爆竹行业已进入产销旺季
也是烟花爆竹事故易发多发时期
加强安全防范十分重要
这份烟花爆竹安全提示卡
请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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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安锡盟、应急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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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松楠
校对:孟丽鹏
二审:刘江岩
三审:贺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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