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23时,西乌珠穆沁旗公安局治安大队在排查工作中发现赤峰市林西县某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在辖区运输烟花爆竹时,在未取得公安机关出具的烟花爆竹运输许可手续的情况下,驾驶非专用危货运输车辆运输烟花爆竹,民警现场查获烟花爆竹365件。
1月11日下午,苏尼特右旗公安局治安大队在排查工作中发现呼和浩特市某烟花爆竹公司的危运车辆在辖区运输烟花爆竹,民警现场查获烟花爆竹272件。
警方提醒
国家对烟花爆竹的运输实行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运输烟花爆竹。
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第三十六条第三款,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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