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入复试人数及平均分
23届进入复试13人,特殊计划1人
最高分255
最低分207
平均分228
23复试名单
往届进入复试人数及平均分
22届进入复试29人,特殊计划1人 最高分250 最低分214 平均分224.5 | 21届进入复试36人 最高分236 最低分174 平均分204 |
20届进入复试16人 最高分231 最低分176 平均分205 |
二、分数线(总分/管综/外语)
23届
207/88/44
往届分数线
22届 214/86/43 | 21届 174/86/43 |
20届 175/88/44 |
三、招生人数
23届计划招生招生16人,已推免6人
参加复试13人,特殊计划1人
实际拟录取10人,特殊计划1人
拟录取平均分231
拟录取最低分213
往届招生人数
22届计划招生16人,推免1人,统招名额15人 参加复试复试29人,特殊计划1人 实际拟录取15人,特殊计划1人 拟录取平均分228 | 21届计划招生19人 参加复试36人 实际拟录取19人 拟录取平均210分 |
20届计划招生12人 参加复试16人 实际拟录取12人 拟录取平均分211 |
四、23拟录取名单
五、23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权重40%)和初试成绩(权重60%)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根据入学考试总成绩,按专业(单考生单独排名)分别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排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优先录取初试成绩分高者。
六、23复试信息
复试内容包括:①资格审查,②专业综合测试(含专业外语测试),③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④思想品德考核,⑤复试录取小组认为还需要考核的内容。
(1)资格审查
考生应提供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入学时再交验毕业证)、大学期间历年学习成绩表的扫描件(应届考生由考生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考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入学时,学校将对考生信息进行复查,对伪造或者提供不实信息者取消录取资格。所有复印件上交学院留档。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材料不齐者,取消复试资格。(单考生的资格审查由研招办负责。)
(2)专业综合测试
面试方式包括两部分:①考生自我陈述;②教师就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进行相关问题提问,根据考生答题情况考查学生的综合能力。
由各复试小组组织进行,采用面试形式,内容包括:A、专业素质和能力,包括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和成绩,考生对所报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术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对所报专业和研究方向的发展设想与计划等内容;同时考察考生回答问题的条理性、敏捷性和应变能力以及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B、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参加各种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考察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以及人文素养、举止和言谈等。
(3)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本次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与专业知识综合测试在同一组进行。
(4)思想品德考核:复试小组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
(5)需要进一步考查时,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