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主动作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群众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受理,擦亮鹤岗公安政务服务“一窗通办”特色品牌。
在东山派出所,办事群众黄晶来这办理落户手续时有了新发现,原本在办事大厅才能办理的交管业务,现在在家门口的派出所也能办了。
市公安局在原有82项办理事项的基础上,新增4项户籍业务,全部集中到“一窗通办”试点窗口办理,打破警种壁垒,实现资源共享,解决群众“最后一公里”难题。
市公安局优化窗口业务办理流程,精简办理材料,编制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进一步提升了窗口办事质效。在“一窗通办”改革的基础上,还依托黑龙江政务服务“全省事”APP,打造“指尖窗口同步、线上线下一体”的“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新模式,切实用“服务指数”换来群众“满意指数”。同时还常态化开展全科民警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工作,打造业务能力扎实的高素质队伍,确保“一窗通办”窗口业务协同推进。自今年6月启用“一窗通办”模式以来,已成功办理各类业务4000余件。
信息来源:市融媒体中心
编辑:徐明鑫
审核:马浩洋
发布:鹤岗市公安局宣传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