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上午,致公党湖南省七届十一次常委(扩大)会议在长沙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委会主委胡旭晟主持会议。
会议学习了中共湖南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传达了致公党中央近期有关会议精神。审议通过了《致公党湖南省委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致公党省委会相关专委会名称变更和部分专委会成员调整建议名单》和省委会相关人事事项。
会议指出,出台《致公党湖南省委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对于加强对不合格党员处置,完善党员退出机制,提高党员队伍的进步性和党派自身建设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落实专委会成员退出管理机制,是严明组织纪律的必然要求,也是进一步加强省委会专委会干部队伍建设,营造良好专委会工作氛围,提升专委会活力和履职水平的现实需要。
会议强调,要不断加强纪律建设,不断强化省委会重要文件的贯彻落实和督促监督。全省各级组织要加强对《致公党湖南省委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等省委会重要文件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内部监督委员会要加强对省委会重要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
省委会常委参加会议。各市委会专职副主委(郴州市筹委会分管机关工作的副主委),省委内部监督委员会代表,不是省委会常委的工作委员会主任,省委会机关处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图文:陈端义
一审:李乐春
二审:朱沈萍
三审:彭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