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对缴存人住房需求支持力度的通知》。
和以往不同的是,《通知》提出将提高租房提取额度,支持新市民、青年人全额提取;租房提取申请人可选择自主提取或授权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月将提取金额划入个人银行账户;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自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往前追溯其一年内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及五年内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累计额度的50%,可纳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关联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一、加大对缴存人租房的支持力度
(一)支持合理租房使用需求
在工作地无自有住房且正在租赁住房的缴存人,可申请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租住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缴存人按实际房租支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提高租房提取额度,支持新市民、青年人全额提取
支持在柳州市内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市区及五县)无自有住房且正在租赁住房的未获得户籍、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的缴存人全额提取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三)提高租房提取频次
缴存人可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四)简化租房提取手续
畅通线上线下申请渠道,租房提取申请人可选择自主提取或授权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月将提取金额划入个人银行账户。
二、加大对缴存人贷款的支持力度
(一)提高实际贷款额度
1.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从50万元调整至70万元。
2.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含)以上的缴存人家庭,申请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提高10万元。符合条件的缴存人家庭可且仅可享受一次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的政策。
(二)优化存贷机制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自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往前追溯其一年内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及五年内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累计额度的50%,可纳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关联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三)加大对灵活就业缴存人支持力度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灵活就业缴存人,符合柳州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通过调整其个人年度缴存额增加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以此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