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国家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7600+人
国家语委、国家教委、广播电影电视部颁布《关于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决定》,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正式启动。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试行)》颁布,明确了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分为三级六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明确了以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的人员,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
《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第16号令)颁布,规定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要做到“标准、大纲、规程、证书”四统一,强化了测试管理的规范性。
国家语委印发《普通话水平测试大纲》,明确了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名称、性质、方式、内容、范围、试卷构成和评分标准。
《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纲要》发行,规定了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具体内容和范围,是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具体依据。
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点启动,标志着普通话水平测试步入信息化阶段。
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开通,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实现了在线查询。
全国视障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试点启动,进一步推动普通话的普及,为视障人员提升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提供了条件。
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查询纳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一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发布,作为教育部编制的首个电子证照标准,实现了证书核验的“互联网+政务服务”功能。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管理办法》印发,加强了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规范管理。
《普通话水平测试员管理办法》印发,加强了普通话水平测试员队伍建设,保障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顺利开展。
新版《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印发,进一步保证了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公正性、科学性、权威性和严肃性。
《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评定办法》印发,明确了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的评分、审定和发布等工作流程。
《视力残疾和听力残疾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办法(试行)》印发,助力残疾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
新修订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纲要》施行,进一步提升了普通话水平测试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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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微信公众号“贵州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研究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