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莆田三地发布

时事   2024-12-19 12:04   福建  

注意!

仙游县、秀屿区、湄洲岛管委会

发布“禁火令”

仙游县人民政府令已颁布
2024 年 12 月 21 日起
2025 年 1 月 5 日止

全县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秀屿区人民政府发布
2024年12月20日起
2025年1月3日止
在全区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关于
发布禁火令的通告


冬至期间,全区天气以晴到多云为主,气候干燥,森林火险等级高,加之进山祭扫、踏青旅游等人员活动增多,野外用火多,森林防灭火形势严峻。区政府决定从2024年12月20日起至2025年1月3日止,在全区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在禁火期间,各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动员,周密部署,加强防范,消除森林火灾隐患,防止森林火灾发生。

违反本禁火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7日

湄洲岛管委会发布禁火令
2024年12月19日
2025年1月3日
全区范围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含生产性审批用火)



湄洲岛管委会禁火令

 第3号 

冬至期间,天气持续晴朗干燥,海风较大,森林火险等级较高,加之踏青旅游等人员活动增多,森林防灭火形势异常严峻。按照《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管委会决定,特发此令。

一、2024年12月19日至2025年1月3日,全区范围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含生产性审批用火)。
二、高森林火险期间,各有关部门应加强有林区域巡山禁火管理,消除森林火灾隐患,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
三、对违反禁火令者,依据《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给予治安拘留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2024年12月19日
来源:仙游之窗、秀屿新闻、湄洲发布
编辑:林宇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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