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公安局安州区分局
关于加强安州区新春灯会期间
“低慢小”航空器飞行管控的通告
为维护安州区新春灯会期间南湖公园区域空中安全和公共安全,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确保表演活动安全顺利举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加强“低慢小”航空器飞行管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管控对象
“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积小的航空器,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
二
管控区域
以南湖公园(N31°32'13",E104°34'23")为中心,半径 100米(含)以内空域。
三
管控时段
2025 年 1月29日 0 时至 2025 年 2 月 04 日 24 时。
四
管控措施
除活动保障、应急救援、警务执勤等特殊任务飞行外,其余任何“低慢小”航空器均不得在上述时间、上述区域飞行,违规飞行构成违法的,将联合民航等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春灯会期间,公安机关将依法对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施管理,并加大巡查力度,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民航、公安等部门并严格遵守通告规定,杜绝违规飞行,公安机关报备电话:13350999607,举报电话:110。
特此通告。
绵阳市公安局安州区分局
2025 年 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