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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陕0725执649号
被执行人:秦军,男,生于1978年8月15日,汉族,住南郑区梁山镇梁西村八组。公民身份号码:61232419780815xxxx。
执行依据:陕西省勉县人民法院(2022)陕0725民初2120号民事调解书执行标的金额:650元(含本案执行申请费650元)。
悬赏金额及条件:
1、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秦军下落且能找到该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奖励举报人悬赏金1000元。
2、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秦军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申请执行人提供和本院已掌握的除外),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奖励举报人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0%的悬赏金。
3、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悬赏金由最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4、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其他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线索的个人(单位)或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悬赏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案件全部执行完毕。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及举报内容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916-3239337
监督电话:0916-3239317
承办法官:王法官
联系地址: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武侯法庭院内)
(2024)陕0725执247号
被执行人:王利涛,男,生于1982年10月26日,汉族,住勉县定军山镇沟口村二组043号。公民身份号码:61232519821026xxxx。
执行依据:陕西省勉县人民法院(2023)陕0725民初1682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金额:557558.51元(含本案执行申请费7897元)。
悬赏金额及条件:
1、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王利涛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申请执行人提供和本院已掌握的除外),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奖励举报人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0%的悬赏金。
2、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悬赏金由最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3、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其他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线索的个人(单位)或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悬赏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案件全部执行完毕。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及举报内容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916-3239337
监督电话:0916-3239317
承办法官:王法官
联系地址: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武侯法庭院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