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强基丨驾驶农用车、三轮车,八个事项要注意!

民生   2024-10-27 19:00   云南  
农用车、三轮车

以其轻便灵活、价廉实用的特点

备受农村群众的青睐


在农忙时节里

农用车、三轮车在田地间出现的频率增多


这类车虽然实用

但若出现违法载人、人货混装等违法行为

这个方便的交通工具就成为肇祸的“利器

👇👇👇

案例回顾


2024年8月2号8时15分,杨某某驾驶一辆正三轮载货摩托车沿双柏县查姆大道行驶至科技局门口路段时,与正在通过斑马线的行人苏某某相撞,造成行人苏某某受伤。经调查认定,杨某某驾车行经斑马线未礼让行人,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唐某驾驶云E号牌小型载客车辆,在姚安县大龙口线被交警大队查获,驾驶人唐某因驾驶载客车辆载人数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违法行为,被处200元罚款,记6分。 



楚雄交警无人机巡查意外发现:皮卡变“大巴” ?交警提醒:货箱载人“驶”不得!务工、农忙莫忘交通安全!


要让农用车、三轮车更好地发挥作用
这八个安全出行注意事项
一定得牢记
👇👇👇


(来源:楚雄警方)

武定警方
开展武定公安新闻宣传及联系群众服务等工作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