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为属于家庭暴力?遭遇家暴该怎么办?可以向哪些机构寻求帮助?接下来,小编通过一组漫画,带您读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这些情形,你肯定不陌生:“小兔崽子,又考砸了?”“看我不抽死你!”“不要和陌生人说话!”“敢离婚?我杀了你全家!”“你个老不死的!”请问,这算什么?
但也有人觉得家里吵吵闹闹,打打骂骂,都是私事、家务事,别人管不着,错!大错特错!家庭暴力绝不是家务事! 国家已有专门立法,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你没听错,2016年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
也许有人要问了:立法了,然后呢?别着急,今天我们就给大家详细讲解,如何利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保护自己,帮助别人。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除了保护家庭成员外,对于“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比如说同居的男女朋友,也同样有效。 除了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等行为外,经常性的谩骂、恐吓等精神暴力,同样被认定为家庭暴力。 如果你不幸遇到了家庭暴力,那么请一定听好:首先,请马上远离施暴者。立刻报警!或者向单位、村委会、居委会、妇联等机构求助。如果无处可去,还可以寻找庇护机构。他们有责任帮助你。
你问报警有啥用?用处大了,除了出警制止外,警察还会在就医、安置等多方面保护你、帮助你。 哦,对了,报警还有个重要意义,那就是警察可以向加害人出具书面告诫书,这可是证明家暴的铁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还有一个大~大~大~亮点,就是只要你遭受了家暴,或者受到了家暴威胁,就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什么是“人身安全保护令”呢?简单来说,就是你可以要求法院下令禁止对方再施暴,也可以禁止TA骚扰你和你的亲人们。还有,你可以要求施暴者搬出去——没听错,就是让打人的离开家,而不是被打的逃出门。 请注意,即使你不起诉离婚,也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啥?你说这些跟你没关系?错!如果你在学校、医院、居委会之类的地方工作,发现“这些人”被家暴而不报案,可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如果受害人不方便的话,亲人、朋友也完全可以代为报案。
总之,请大家一定记牢:
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
制止家暴,人人有责!
如果遭遇家庭暴力,
一定要勇敢说“不”!
积极寻求帮助!
编辑|申肖静
推广|淇县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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