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设施是保障
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
重要设施
一旦被破坏
会对车辆、行人的通行安全
造成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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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霍邱交警在巡逻中
发现某路段隔离护栏
被人为移动破坏
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经调查
事发当天
两名男子与两名女子
用猛烈推拉的方式
强行将护栏拆除一块
形成一个大缺口
然后将拆掉的护栏
放置到附近的巷道内
民警通过调查走访
迅速锁定违法行为人
经查
当事人在该路段两侧
有经营门店
认为此路段加装护栏后
顾客需要绕行较远
才能到达店内
影响了门店生意
于是动手将
原本封闭的护栏打开缺口
目前
民警依法对四名违法行为人
进行了处罚
公安交管部门
已将损坏的护栏恢复原状
道路通行安全隐患
得到及时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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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对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素材丨综合六安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