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范畴
上路行驶必须取得相应的驾驶资格
且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无法上牌
电动三轮车本身安全系数低
加之部分驾驶员没有经过驾驶资格考试
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淡薄
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现将部分案例曝光如下
请大家引以为戒
案例一
案例二
邓某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
行驶至某路口时
撞上由南向北行驶的王某某驾驶的三轮电动车车头
三轮电动车驾驶人和乘车人均被甩出摔在地上
乘坐人头部着地
因未戴头盔当场死亡
此类驾驶人员大多没经过正规的驾驶技能和交通安全知识培训,交通安全意识较为淡薄。特别是在载人时,对路面可能出现的险情判断不清,没有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事故发生。
三轮车的车辆转向、制动等安全部件安全性能普遍较差,在违法载人或装载货物的情况下,由于重量增大、重心增高等方面的原因,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车辆难以控制,极易发生严重交通事故。
由于此类车辆一般都没有办理保险,一旦发生事故,乘坐人根本得不到应有的赔偿。
•驾驶车辆严禁客货混装,坚决查处农用车、拖拉机、电动三轮车非法载人、面包车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
•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应当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电动三轮车在国省道、县乡道路行驶时,要注意观察,减速慢行。上道路后,要沿道路右侧通行,切勿在道路中间行驶、逆向行驶,更不能随意穿行、抢行、闯红灯。
•电动三轮车转弯前,要注意观察,并伸手示意,确保安全后通过,严禁突然转弯或随意掉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