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发挥“生源地”优势,推进我区大学生“返家乡”赋能基层发展实践活动项目化提升,培养培植我区在外学子归属感和认同感,按照“因需设岗、按岗招人、双向选择、属地管理、就近就便”的工作原则,组织大学生返回家乡参加社会实践,在社会课堂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奋力唱响“我在黄河岸边绘青春”青春华章,惠农区团委决定开展2025年“黄河计划”寒假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6日至2025年1月10日(需在全国社会实践管理系统“返家乡项目”栏目报名,不接受其它任何形式报名,报名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
2、实践时间:2025年1月至2月(寒假原则上实践满20天以上可开具实践证明,具体时间由团区委统一确定。)
根据报名对象所学专业和实践意向,就近就便开展政务实践、乡村振兴、公益服务、社区服务、文化宣传等实践活动。
1.政务实践。深入地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一线岗位,承担具体工作。注重引导学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企业实践。通过大学生专业方向与企业岗位需求的双向匹配,组织学生参与企业工作。鼓励涉农专业学生到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参加实践。
3.乡村振兴。动员学生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在乡镇团委和村团组织统筹下,开展乡村社会治理、公共服务、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实践活动。开展“我为乡村代言”实践活动,讲好乡村振兴故事。
4.公益服务。组织学生通过志愿服务等方式,在农村、社区以及青年之家等基层一线场所,开展扶贫济困、扶弱助残、敬老爱老、生态环保、课业辅导、服务群众等工作,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
5.社区服务。结合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相关工作安排,广泛开展社区实践,组织学生主动向村、社区和青年之家报到,在乡镇团委和村(社区)团组织统筹下,就近就便编入志愿者组织、青年突击队等,多渠道参与基层治理。
6.兼职锻炼。安排符合条件的学生担任乡镇团委及村(社区)团组织兼职副书记,参与相关工作,积极发挥作用。
7.文化宣传。组织学生探究惠农特色文化,用好惠农丰富资源,讲好惠农生动故事,开展多形式理论宣讲、文化宣传和网络直播等活动,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8.网络“云实践”。动员学生充分发挥互联网平台作用进行社会调查,常态化开展“云组队”“云调研”“云实践”等活动,形成社会各领域调查报告等成果,为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治理、提高群众生活幸福指数贡献青春智慧。
1.政治素质过硬,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
2.凡属惠农籍或常住惠农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在校大学生(大一至大四)、硕博研究生均可报名参加。
3.自觉接受服务单位管理,具有良好的精神风貌和积极的工作态度。
4.所学专业或者个人优势特长能够胜任相应岗位要求,具备开展相关实习工作或志愿服务的身体和心理素质条件。
本次报名需在全国社会实践管理系统“返家乡项目”栏目报名,可通过返家乡平台或到梦空间APP进行报名,具体按如下流程操作:
关注“惠农区团委”微信公众号,选择“服务青年”——社会实践栏目,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登录。
注:如果所在学校已经把个人信息导入第二课堂系统,请直接使用本校第二课堂的账号密码登录(具体请向本校辅导员咨询)。
进入首页点击岗位列表,点击区域筛选,选择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
选择具体项目查看详细信息,并选择意向岗位进行报名(每人在未录取前限报2个岗位,若被驳回可继续报名)。
注:请在附件上传一栏上传本人简历,如未上传,将驳回岗位申请。
注:完成报名后,请及时关注录取情况。如有疑问,可扫码进入临时群聊或电话(朱浩堃,0952-7011354,工作日9:00--11:00、14:30--17:00)咨询。
1.本次活动由惠农区团委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与选拔录用,优先尊重个人自主意愿,适当进行实践岗位调整安排。
2.入选大学生原则上不提供住宿和交通补贴,人身保险由团区委统一购买,因工作产生的其他费用按照相关要求由用人单位报销。
3.入选大学生按照《惠农区“黄河计划”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积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管理。
4.实践期间,入选大学生需配合完成团区委相关宣传活动,实践结束后将联合用人单位出具工作鉴定。对于无特殊原因表现不合格者,不出具工作鉴定并进行通报批评。对表现优秀的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并视情况反馈至所属高校团组织。
5.参与社会实践的大学生要遵守用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单位的管理,结合专业所长,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踏实认真工作,确保顺利完成各项实习任务,原则上实践期间要保证全勤,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向各用人单位和惠农区团委履行请假手续。
6.由实习人员自行联系实习岗位的,未报备惠农区团委,团区委不出具工作鉴定意见。
7.本人自愿参加实践活动,并征得家长同意。
来源:团区委
编辑:白欣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