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这里!崇义新增一处市级烈士纪念设施

政务   2024-10-10 16:19   江西  
日前,赣州市人民政府公布第二批市级烈士纪念设施名单,崇义县革命烈士纪念塔名列其中。


崇义县革命烈士纪念塔坐落于横水镇横水村珠岭山上,纪念在我县牺牲的1864位有名烈士以及无数无名烈士,地势高爽,视野开阔。纪念塔始建于1956年,最初是为了纪念潘大洋、潘世铭、刘高甫三位烈士而在我县杰坝乡建造革命烈士纪念碑。因修建陡水水库,于1957年7月纪念碑迁移至县城西边的珠岭山顶上,并扩建为县革命烈士纪念塔。而后又经过1967年、1978年、2007年、2017年四次修缮。


纪念塔为砖、混凝土结构,四边形。塔基边长5.2米,宽3.5米,高14.6米,占地面积700平方米。塔正面行书竖塑“革命烈士永垂不朽”八个红色行书大字。塔座四周分别塑有毛泽东题词“星星之火,可以燎原”“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为人民而死,虽死犹荣”“生的伟大,死的光荣”。塔后侧立一红旗墙,墙后侧刻有“革命烈士纪念塔”,墙正面刻有全县1864名革命烈士英名。目之所见,从山脚下到塔基共有153级水泥阶梯,象征着革命烈士精神的高度。纪念塔由石柱栏杆护围,青松翠柏环绕,整个陵园花卉、松柏苍翠挺拔,宁静肃穆,象征革命烈士万古长青、永垂不朽。


1992年10月7日,崇义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崇义县文物保护单位。2004年12月14日,中共赣州市委、赣州市人民政府命名为全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2020年5月11日经崇义县人民政府决定列为县级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2024年9月20日,赣州市人民政府批准为第二批市级烈士纪念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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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赵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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