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长期在辽宁省公安系统工作他,被官方通报其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他被指“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获取巨额矿产收益”“执法犯法,利用执法司法权谋取私利”等。
他就是辽宁省政协原副主席,曾任职辽宁省公安厅厅长的李文喜,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至2021年,李文喜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5.4亿余元。
据公开资料显示,李文喜,1950年3月生,辽宁本溪人,1969年6月参加工作,197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投资系投资管理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曾任辽宁省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
李文喜是辽宁本溪人,他曾经,在公众面前信誓旦旦地表示要做人民的“门卫、更夫”,其当初的言辞仿佛还在耳边回响,然而令人痛心且愤怒的是,李文喜最终却走上了与人民完全背离的道路。
长期在辽宁公安系统工作的李文喜,是个从基层走出来的“老警察”,看其官场生涯,2002年至2011年,李文喜曾执掌辽宁省公安厅长达9年。
值得注意的是,他任省公安厅厅长的头两年,辽宁省省长是薄熙来。2000年12月,薄熙来任辽宁省代省长,后于2001年2月至2004年2月担任辽宁省省长。
李文喜被查时已经是71岁的年纪了,这个岁数不说是在平常人家庭中,早就是含饴弄孙的时候了,这个年纪在此前“落马”的贪腐官员中也是很少见的。
值得注意的
李文喜早年间是在农村平派出所做民警,而后一步步走到省公安厅厅长的位置上,其背后不仅仅是个人努力,也有着国家和人民对其的重托、信任和期望。
1992年,李文喜进入本溪市公安局任副局长,两年后升为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也是从这个时候开始,李文喜仕途之路一帆风顺。
1996年,这是一个对于李文喜终生难忘的一年,在这一年,李文喜被中宣部、国家人事部授予“人民满意公务员”荣誉称号。
一篇题为《发挥政治优势,保障社会稳定》的报道中,是这样描述李文喜的:
“这位46岁的中年汉子,身材魁梧,嗓音洪亮。谈话间,脸上时而浮现出刚毅的神情,时而绽开赤子般的微笑。”
当时任职本溪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的李文喜在“省内外负有盛名,1996年5月,李文喜升任本溪市副市长,兼任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这也是其仕途在家乡本溪的最后一站。
在此期间,李文喜获得“人民满意公务员”荣誉称号。
从1992年到2002年,李文喜用10年时间,完成了从本溪市公安局副局长到辽宁省公安厅长的跃升。
李文喜在其漫长的从警生涯中,一度收获不少荣誉,共荣立三等功4次,二等功1次,一等功1次,这些荣誉说明了曾经的也是一个有抱负的警察。
辽宁省公安厅的一些干部对于李文喜清廉的印象很深,有一位老干部曾说:
文喜同志是我所见到的同等级别的干部中最廉洁、最干净、最有担当的干部,他是我们党的宝贵财富,是所有共产党员的楷模。
李文喜在其任职期间,采取了一系列看似反腐倡廉的举措。其中,他不仅设立了专门的廉政账户,试图以此彰显自己坚决抵制腐败的决心和态度,给外界营造出一种清正廉洁的形象。
而且,他还多次在会议上,当着众多干部的面,声色俱厉地臭骂那些想送钱给他的干部。他言辞激烈,表情愤怒,仿佛对这种行贿的行为深恶痛绝,让在场的人都能感受到他对腐败现象的零容忍。
然而,极具讽刺意味的是,这一切不过是他精心打造的伪装和幌子。
表面上的义正言辞、疾言厉色,实际上只是为了掩盖他背地里的贪污受贿、以权谋私。他所谓的设立廉政账户和痛斥行贿干部,最终都被证明是他为了迷惑大众、逃避监督而使出的手段。
李文喜很善于搞个人形象包装,身为厅长的他经常在春节期间,以自己名义置办满满一车的丰富年货,慷慨大方地送给系统内的一线干警。
到派出所视察时,只要看到地面不干净,李文喜做出惊人之举,一个省公安厅厅长竟然主动拿起拖布去拖地。
他那看似勤劳、亲力亲为的姿态,实则让周围的人惶恐不安,直到被吓得失魂的下属反复劝说,他才佯装无奈地停下来,仿佛在这场“表演”中,他是那个一心为基层服务却不被理解的“好人”。
辽宁省公安厅多任厅长先后“落马”,辽宁公安系统政治生态遭到严重破坏,可以说李文喜是始作俑者。
我们可以看到,李文喜收受贿赂共计5.41亿余元,而这5.41亿中大多数都是铁矿矿主刘志廷送上的,当时铁矿矿主刘志廷涉及到一起非法采矿案件。
铁矿矿主刘志廷一路找关系,最终找到了李文喜,以某铁矿30%的股份为代价求得李文喜出手脱罪,李文喜于是找到了专案组组长吴景贵处理。
吴景贵当初最崇拜的偶像就是李文喜这个在公安系统清正廉明的老警察,但看到如此作为的李文喜后,吴景贵崩溃了。
一番思考后,吴景贵采取了和李文喜一样的方式,他直接找到刘志廷强行获取了某铁矿40%的股份。
由此可见,李文喜在辽宁公安系统政治生态中,究竟搞了多少的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