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交通运输局 文山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富宁大队关于禁止在公路控制区范围内修建建筑物或地面构筑物的通告
广大人民群众:
为了保障农村公路的安全畅通,提升农村交通基础设施的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现就农村公路公路控制区范围内禁止修建建筑物或者地面构筑物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农村公路公路控制区的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农村公路公路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
二、禁止在农村公路公路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或者地面构筑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的以外,禁止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需要在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修建建筑物包括房屋、厂房、仓库等,地面构筑物包括围墙、广告牌、塔架等。
三、法律责任。违反上述规定,在农村公路公路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或者地面构筑物的,将依法予以处理。相关部门将责令限期拆除,并处以相应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将依法强制拆除,拆除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四、监督与举报。为了维护农村公路的良好秩序,请广大村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互相监督。如发现有违反本通知规定的行为,请及时向当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举报。举报电话:0876-6122371
特此通知。
富宁县交通运输局
文山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富宁大队
2024年7月29日
来源:富宁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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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文文(微信:wws0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