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夫妻花3万在北京买房,20年后房屋拆迁获赔1100万,原房主:我花原价买回来

文化   2024-11-04 09:00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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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一对来自四川的夫妻何天海和妻子,在北京顺义区柳各庄村以三万元的价格购得一处宅基地,作为他们在北京治病期间的安身之所。二十年后,这处宅基地面临拆迁,预计赔偿款高达千万。然而,就在赔偿款即将到手之际,原房主于先生突然现身,要求收回房子,并退还当年的购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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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天海夫妇对此当然不同意,他们已经在房子里住了二十年,并且当年购房时也签订了合同。双方因此争执不下,最终选择了对簿公堂。然而,由于双方分歧太大,法院也一时难以决断。

这场纠纷的根源在于当年购房时未能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据于先生称,由于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不能买卖,所以他们只能签订买卖协议,无法办理过户。这一漏洞为日后的纠纷埋下了伏笔。

何天海夫妇买下这处宅基地时,是为了给失聪的儿子治病。他们看中了于先生的老宅,双方商定以三万元的价格成交。尽管当时未能办理过户手续,但于先生保证会按照协议执行,不会违约。然而,随着房价的飙升和拆迁消息的传来,于先生却反悔了。

在得知老宅即将拆迁并获得千万赔偿后,于先生心生贪念,要求何天海夫妇搬离房子,并退还购房款。何天海夫妇坚决不同意,他们认为自己才是房子的实际使用人,赔偿款应该归他们所有。双方因此多次上法庭,但问题一直未能得到解决。

直到拆迁工作即将进行,双方仍然未能达成一致。柳各庄的棚户改造计划也因此受到了严重影响,何天海一家的房子成了“钉子户”。为了尽快解决纠纷,住建局领导联合北京电视台邀请了双方参加调解节目。

在调解现场,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何天海的妻子几度落泪,她不明白为什么当初花了钱买了房子,现在却拿不到赔偿款。而于先生则坚持认为房子是他的,赔偿款应该归他所有。

然而,在调解过程中,事情出现了惊天反转。工作人员指出,根据拆迁文件,取得拆迁款的居民必须是柳各庄的村民。而于先生在卖房后已经将户口迁到了城里,不再是柳各庄的村民。因此,他也不应该分到拆迁款。

这一发现让于先生哑口无言。最终,在工作人员的劝解下,双方达成了和解。他们决定按照法院的判决进行分配,何天海夫妇享有拆迁款的70%,而于先生作为房屋的持有人分得了30%的拆迁款。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于先生放弃了安置房,只拿走了320万元的现金。而何天海一家则拿到了216万元的现金和3套安置房。

这场长达二十年的房产纠纷终于画上了句号。虽然过程曲折复杂,但最终双方还是得到了一个相对满意的结果。这也提醒我们在购房时一定要谨慎小心,确保所有手续都合法合规,以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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