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通知:12时起,终止应急响应

政务   2024-11-11 11:27   天津  

11月11日,“天津生态环境”发布通知:


根据空气质量会商结果,从11月11日起,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将逐步得到改善。按照《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津政办规〔2023〕9号)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橙色预警解除信息,自11月11日12时起终止Ⅱ级应急响应。


此前,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11月5日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从11月7日20时起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南开融媒出品


来源 天津生态环境

编辑 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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