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微观
2025年1月10日15时许,济宁高速交警支队六大队民警在济宁南收费站执勤时发现一名女子骑着电动三轮向收费站内行驶,欲进入高速公路,随即民警对该车辆进行拦截并询问相关情况。
经询问得知,该女子是由济宁兖矿三号井出发前往鱼台县罗屯镇拉载货物,由于对路况不熟悉,跟着“机动车”导航走到了高速口。随后民警对其讲述了电动三轮车上高速的安全隐患和危险程度,并告知禁止电动三轮车上高速,并为其设置“骑行”导航,帮助其驶离高速区域,消除了隐患。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低速行驶的车辆在高速路上易引发严重事故
电动三轮车驾驶人暴露在外且速度相对汽车过慢,在高速公路环境下,低速行驶的车辆容易对其他车辆形成干扰,引发难以预料的事故。
在高速公路上高速行驶的机动车,为躲避高速公路上违法进入的行人、电动自行车、三轮车等,在车速较快的情况下打方向的幅度稍微过大就有可能造成严重交通事故,且高速公路的车流量较大、车速较快,一旦发生事故就会有车辆因躲避不及而连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
素材来源:高速六大队
编辑:赵芬
审核:车寅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