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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我酒喝多了……”
民警:“喝多了不是理由!”
11月3日7:46
岩寺居民王女士报警称
前一晚停放在小区外且已上锁的
电瓶车被盗了
接警后
岩寺派出所民警辅警迅速行动
经查阅公共视频
发现11月2日晚上
一可疑男子散步至被盗车辆处
停下脚步骑上车
用“双脚踏步”的方式
将该电瓶车“挪走”
根据该线索
民警辅警循线追踪
并对周边进行走访调查
迅速锁定嫌疑人吴某
于3号21时许
将其抓获归案
面对民警的到来
吴某称“电瓶车是我自己买的”
甚至还说出了购买地点!
后在民警的“帮助回忆”下
吴某改口称自己
“好像是动了一辆车……
(当时)酒喝多了……”
民警呵斥“酒喝多了不是理由!”
民警依法将吴某带至
分局办案中心询问
吴某对自己的盗窃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该案件正在办理中
被盗车辆已找回
并归还受害者王女士
警方提示
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无论是不是“酒喝多了”
盗窃都是违法犯罪行为
不要因为一时“糊涂”
让自己“醉”上加“罪”
来源 | 岩寺派出所、徽州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