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呵护民营经济信心、恒心
——河南省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系列第四场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摘要
创新是企业发展的核心驱动力,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是影响民营企业创新活力的一个重要问题。请问,法院在提升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主要采取了什么样的措施?
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志增:
一是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制度机制,着力提升为企业创新驱动保驾护航的能力水平。起草并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制定河南法院《落实〈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五年规划〉的实施意见》,印发《建立河南省知识产权纠纷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的意见》。全省三级法院均设立了专门审理知识产权纠纷的相应审判机构,全面推行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审判“三合一”工作机制。
二是根据河南涉农知识产权占比较大等特点,加强知识产权专项司法保护。依法加强植物新品种保护,11件案例入选最高法发布的全国法院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出台服务保障中原农谷的14项措施,加大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农业科技成果和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力度。组织开展河南省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系列活动,发布典型案例,以主动型、服务型、高效型司法回应我省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社会需求。
三是以严格保护理念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对严重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行为给予严打,对恶意侵犯知识产权的民事侵权行为,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做实严格保护。
四是不断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宣传力度。在每年“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河南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公布典型案例,强化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
刚才提到我省检察机关组织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暨民营经济司法保障专项监督,监督纠正了一批执法司法突出问题。请介绍一下“检察护企”的主要内容及成效?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志强:
今年2月最高检部署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以来,省检察院把民营经济司法保障专项监督与“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一体部署推进,制订印发了实施方案,明确16条细化措施,各级检察院均组建了工作专班,并有力有效推进。
一是加强“清挂护企”。密切检警协作,加大推广应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力度,今年以来共依法清理涉企“挂案”240件。二是做实“防扰护企”。针对企业反映强烈的有案不立等突出问题全面深化监督,监督推动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的刑事涉财产部分执行案件172件,纠正违法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产6件次。三是强化“治腐护企”。开展民企内部腐败专项治理,强化办案指导、追赃挽损、诉源治理并重,切实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四是深化“治理护企”。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突出问题制发检察建议130份,推动有关行业开展专项排查整治112次。五是推进“送法护企”。通过编印案例、专题讲座等活动,加大普法宣传力度,逐步提升送法进企业的针对性、灵活性和实效性。
河南公安机关在构建良好法治环境,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有哪些新举措?取得了什么效果?
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张武清:
一、持续出台便民利企措施,加大对民营经济发展支持力度。持续出台《全省公安机关便民利企十项措施》,着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暨万警助万企”活动。今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1.4万余名民警联系帮扶1.7万余家企业。依法审慎开展涉诈对公账户止付冻结,保障企业正常经营。
二、严打各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为民营经济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一是严打涉企黑恶犯罪,严打扰乱破坏市场秩序的“行霸”“业霸”。二是严打针对企业的盗抢骗多发犯罪、破坏企业生产经营的“三假”犯罪,严打职务侵占等企业内部腐败犯罪。三是打击整治针对企业的网络谣言,办理各类刑事、行政案件100余起。
三、持续严格规范涉企执法,强化民营经济法治保障。开展涉企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厉整治公安机关以刑事执法介入经济纠纷,滥用刑事强制措施,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产,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严厉整治公安机关办理涉企案件久拖不结,冤错案件有错不纠、选择性执法、片面执法、逐利执法问题,通过专项治理实现涉企执法办案“三个坚决防止”。
为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请介绍一下,河南司法行政机关在高质量立法方面有哪些服务民营经济的举措?
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艳:
一是积极开展涉企立法,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推动出台了《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中小微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等10余部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服务包制度、中小微企业应急救援机制等制度措施,助力为以民营经济为主体的中小企业减负纾困,激发民营经济生机活力。
二是聚焦激发创新活力,提升民营经济发展新动能。我厅审查并积极推动出台《河南省专利促进和保护条例》,打通专利创新、运用、转化和保护中的关键堵点,提升专利质量和转化效益。主动谋划、命题《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实施保障办法》,通过立法,进一步推动自贸区在更广领域、更深层次开展探索。
三是进一步推进开门立法,坚持问需于企、问计于企。坚持人民有所呼、立法有所应,开展点菜式立法,着力通过立法解决包括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内的各类经营主体急难愁盼问题。提请省政府设立23个企业立法联系点和21个行业立法联系点,做到问计于民、问计于企、问需于民、问需于企,使立法更加切合实际、服务大局。今年以来,还先后深入省内外50余家企业进行立法调研,深入了解企业发展状况,精准施策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近年来,我省各级各部门不断推进管理方式改革和创新,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有了较大提高。请问,省市场监管部门在包容审慎监管以及涉企乱收费治理方面有何举措?
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庆凌:
在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方面,一是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通过建立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等形式,持续优化涉企检查内容、方式和流程,减轻企业负担。二是全面推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将全省309万户企业精准分类,对不同信用风险类别的企业采取不同的监管方式。三是健全完善包容审慎监管制度机制。审慎对待市场经济新模式、新业态成长中出现的问题,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保持监管手段的谦抑性、执法结果的合理性。目前,“市场监督管理包容审慎监管规定”正在修订、并将于年底前实施。
其次,在涉企乱收费治理方面。一方面,抓案件查办。聚焦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行业协会等涉企收费重点领域,开展监督检查与专项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收费行为;同时,积极创新监管方式,选择商业银行领域,组织部分地市开展交叉检查。另一方面,抓源头治理。聚焦涉企收费重点领域开展调研摸排,综合运用政策宣传等多种手段,压实收费主体责任。截至目前,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检查各类单位1222家,立案53件,结案30件,罚没退金额合计1109.86万元。
严格公正执法司法是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请问今年以来,我省采取了哪些举措提升涉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执法司法质效?
省委政法委副书记雷忠旺:
一是强化制约监督。健全完善监督协作机制,动态分析研判政法单位执法司法整体情况,研究解决执法司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定期通报政法系统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典型案例,形成有力警示震慑。支持检察机关发挥侦查职能作用,依法查处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枉法裁判等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
二是规范执法司法。着力提升涉企民商事案件审判质效,压缩案件审理周期,促进涉企案件快审、快结;加强审判管理动态监管,严把审限变更审批程序,统一办案标准和司法裁判尺度。着力加强虚假诉讼专项监督,依法提出抗诉或再审建议;对执行领域中问题个案加强跟踪监督,及时提出民事执行违法监督检察建议。开展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建立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制度,用法治给行政执法定规矩、划界限。
三是整治顽瘴痼疾。组织开展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检查,重点对作出不立案等处理的经济犯罪案件,长期未执结的民商事首次执行案件等进行抽查检查,着力整治滥用执法司法权插手经济纠纷问题,整治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和违规违法处置涉案财物问题,整治选择性执行、消极执行等执法司法不规范问题,推动完善源头预防、监督管理等制度机制。
来源/中原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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