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前述《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公司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0.5.1条第(一)项、第10.5.2条第(七)项规定的“公司披露的利润总额连续两年均存在虚假记载,虚假记载的利润总额金额合计达到5亿元以上,且超过该两年披露的年度利润总额合计金额的50%”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5年1月6日(星期一)起停牌,将于2025年1月7日(星期二)起复牌。自复牌之日起,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前述《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公司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0.5.1条第(一)项、第10.5.2条第(七)项规定的“公司披露的利润总额连续两年均存在虚假记载,虚假记载的利润总额金额合计达到5亿元以上,且超过该两年披露的年度利润总额合计金额的50%”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5年1月6日(星期一)起停牌,将于2025年1月7日(星期二)起复牌。自复牌之日起,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