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向广大市民发出倡议,自觉做到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健康养犬、安全养犬,共建美好、和谐的社会环境。
一、依法养犬
养犬市民要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贵州省城市养犬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主动办理养犬登记和安全免疫的相关手续,加强犬只管理和约束。
二、文明养犬
携犬外出时,主动避让行人和车辆,避免犬只接近儿童、老人、孕妇等特殊群体。严格遵守公共场所携犬禁入的规定,不携犬进入机关、学校、医院、图书馆、文化娱乐场所、餐饮场所、商场等公共场所。外出遛犬时随身备好小铲子和塑料袋,及时清理犬的粪便。
三、健康养犬
按照犬类疫病防治的相关规定,要及时给犬只注射疫苗,定期对犬只进行健康检查。如不慎发生犬只咬伤他人时,积极对伤者实施救治,采取免疫措施。
四、安全养犬
养犬要圈(拴)养,携犬外出时,要使用犬链绳牵领,并为犬只佩戴嘴套,不得由未成年人单独携带犬只;犬只确因需要离开饲养场所的,应当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依法养犬、文明养犬,是每一个三穗市民的责任和义务,让我们携起手来,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约束意识,规范养犬行为,做一个文明、自律的养犬人,为维护、建设和谐健康的人居环境而共同努力。(举报电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4523741;县公安局:4522367)
END
编辑/ 一审:张填云
二审:吴子勇
三审:龙兴伟
核发:吴遵智
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 盗用必究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