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的司机都知道
车辆行驶状态可以分为
直行、左转弯、右转弯
有时候直行车辆会与转弯车辆
“狭路相逢”
此时如果转弯的车辆一味抢行
那交通事故就一触即发
2024年10月15日10时50分,驾驶人刘某驾驶晋AHXXXM小型汽车,在阳泉市桃北西街新景矿路段左转弯时,与由东向西行驶的驾驶人荆某驾驶的晋 CCXXX5小型汽车相接触等事,造成驾驶人荆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驾驶人刘某驾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驾驶人荆某无事故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一条规定: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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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车辆让行究竟怎么让?
很多新老司机比较容易搞懵
今天蜀黍要为大家介绍的这几种情形
在路上比较容易遇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在允许掉头的路口或路段,机动车掉头时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十字路口路况复杂,行车时如需掉头应提前开启转向灯,仔细观察对向车道路面车辆通行情况,在不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掉头。
所谓左转弯和右转弯是相对于对向行驶的车辆来说的。一辆车向右转,另一辆车向左转,但会驶入同一个路口。在这种情况下,右转的车辆应让左转的车先行。
所谓的让右原则就是当两辆车同时驶入路口时,左侧车辆要让右侧车辆先行。因为我国的驾驶位置在左侧,左侧“A柱”靠驾驶人近,遮挡视野范围大,而右侧“A柱”离驾驶人远,遮挡视野范围小。所以,左侧的车更容易提早发现右侧的车,右侧车处于视野劣势,所以理当被让先行。
【特别提醒】
让右原则有一个前提,就是在没有红绿灯及交警指挥的路口,两辆车交叉方向直行,这种情况下就应实行让右原则。
所谓转弯让直行,就是说机动车在行驶的过程中,原则上向左(右)转弯的车辆要为直行的车辆避让。因为直行车速度较快,车流较大,转弯车速度慢,车流相对较小,转弯让直行能够减少道路拥堵和交通事故的发生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让”出文明,“让”出平安
“抢”出事故,“抢”出祸端
驾车出行,多些礼让
安全出行,别争别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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