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关于加强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电竞酒店管理中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通知》等工作要求,现就预防治理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义务告知如下,并禁止和限制未成年人进入以下场所:
一、禁止类
1.歌舞娱乐场所( KTV 等);
2.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网咖等);
3.电竞酒店电竞房区域。
二、限入类
1.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设备(仅限国家法定节假日进入);
2.剧本娱乐经营场所(仅限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使用适龄范围内脚本剧本,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应当由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陪同)。
上述场所经营方式及内容可能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经营者应当根据经营范围和场景内容,在显著位置予以提示,准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禁止或限制未成年人进入不适宜未成年人的文化娱乐场所是家庭、学校、文化娱乐场所经营业主的共同责任。各位文化娱乐场所的经营业主及工作人员,要恪守限制未成年人进入这一底线思维。保护未成年人,需要法律法规的守护,更需要文化娱乐场所经营业主们坚定的执行,共同构筑"守护联盟"。
同时,积极鼓励广大人民群众检举、揭发未成年人进入文化娱乐场所行为,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举报电话:0936-12345
张掖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