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2日营山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晏利民为营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李 霞为营山县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局局长;
杨三林为营山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外事局局长。
任 命:
杨岚浩为营山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李林艳为营山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决定免去:
冯 娟的营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免 去:
屈 岑的营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市人大代表联络室)副主任职务;
肖朝波的营山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张翼秋的营山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陈洛阳的营山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 苍的营山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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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佳贤
责编/敬玲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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