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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经开区消防救援支队深入辖区高层住宅小区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其中,疏散通道是否通畅是检查的重点之一。在南海家园七里小区,一名居民将自家电动自行车停在了地下车库安全出口附近,且拒不整改违规行为,消防部门依法对该居民做出7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检查过程中,消防监督执法人员重点围绕高层住宅小区疏散通道通畅的保持、消防设施的运行、管井隔断的设置、消防安全职责的落实、应急疏散处置预案的完备、人员值班值守等消防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仔细询问了物业及社区负责人。
同时,消防监督执法人员还详细检查了小区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并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在南海家园七里,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发现,该小区地下2层车库的安全出口附近,停放了一辆电动自行车。经询问,发现是住户单某某为了防止电动自行车被盗,便将车子停放在了地下车库。经物业管理人员和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劝阻和教育,单某某立即挪走了电动自行车。
“这是安全出口,墙上还有明确禁停的标语,之前已经整改了,电动自行车现在为什么又出现了?”当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复查时,上述电动自行车又停在了地下2层车库的安全出口附近。
单某某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的行为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即“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根据该规定第四十七条,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现场对单某某做出罚款7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