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市级领导挂包联系煤矿的通知

文摘   2024-10-16 16:57   四川  

益门镇人民政府,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因部分挂包单位人员变动,根据《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规范和完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挂包责任制度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安办函〔2015〕160号)文件精神及《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关于推进落实安全生产“八条硬措施”重点工作任务坚决防范煤矿重特大事故的通知》(川应急函〔2024〕176号)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推进煤矿安全生产各方管理责任再落实再强化,保障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对市级领导挂包联系煤矿责任人及协助挂包单位进行调整,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挂包联系责任人及协助挂包单位

(一)会理县白果湾乡村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挂包联系责任人:廖进刚(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协助挂包单位:会理市益门镇(联系人:杨玉江,电话:15328154599)。

              市自然资源局(联系人:赵阳,电话:18981552602);

              市应急管理局(联系人:刘长朋,电话:13778661202);

盯守人员:会理市益门镇(联系人:李君富,电话:18048149676);

驻矿安监员:王开珩、李杰、王兴淋轮流盯守;

(二)凉山州益门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挂包联系责任人:张春晋(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协助挂包单位:会理市益门镇(联系人:张天建,电话:         13458786726);

              市应急管理局(联系人:康礼君,电话13981524480);

              市发展改革局(联系人:尹德军,电话:13981506001);

盯守人员:会理市益门镇(联系人:刘坤鸿,电话:13981571924);

驻矿安监员:王开珩、李杰、王兴淋轮流盯守;

二、挂包工作内容及机制

(一)挂包工作内容

1.指导市级相关部门、乡(镇)党委、政府和煤矿企业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执行煤矿安全法律法规规定;

2.指导市级相关部门、乡(镇)党委、政府和煤矿企业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3.督促指导市级相关部门、乡(镇)党委、政府和煤矿企业适时开展煤矿“打非治违”行动,推进煤矿安全风险管控,开展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4.督促检查市级相关部门、乡(镇)党委、政府和煤矿企业落实《四川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落实煤矿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煤炭产业升级结构调整,特殊重点时段监管等重点工作,落实乡级领导联系“包保”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等情况;

5.检查市级相关部门、乡(镇)党委、政府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落实情况;

6.检查市级相关部门、乡(镇)党委、政府安全目标责任制落实和监管能力建设情况;

7.帮助和指导市级相关部门、乡(镇)党委、政府及时解决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挂包工作机制

1.督导检查。市级领导对所挂包煤矿每月至少督导检查1次,联络员负责工作协调。

2.工作交办。市级领导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交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督促整改和依法查处。检查时,现场制作检查台账的,参加检查的领导要在检查台账上签字。

3.信息报送。联络员负责将市级领导到挂包煤矿督导检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时间、参加督导检查人员、工作情况、检查发现的问题、处理意见、工作要求等),5日内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并负责问题跟踪督办。

4.工作档案。市协助挂包职能部门按“一人、一乡、一档”原则,建立市级挂包煤矿安全工作领导督导检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档案。要将领导督导检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音像资料、图片资料、工作简报、会议纪要、签字文书、信息资料等收集归档。

成员单位挂包联系领导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职责人员自行替补,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挂包成员单位督导检查信息报送邮箱:1451779024@qq.com 

来源:会理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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