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自身与他人的生命安全置于险境
(除夕、初一、初二)
全市公安交警
▲直属一大队
▲直属二大队
▲直属三大队
▲直属四大队
▲临邑交警
▲宁津交警
春节期间酒醉驾查处
案例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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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28日(除夕)23时许,姜某驾驶小型轿车在庆云县庆丰路迎宾名著北门发生交通事故,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42mg/100ml,涉嫌醉驾,其抽血结果已送检,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2025年1月29日(大年初一)16时30分左右,王某某驾驶小型轿车与一辆电动轿车相撞,临邑交警在处理事故过程中,发现驾驶人王某某涉嫌酒驾,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6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2025年1月29日(大年初一)15时58分许,平原交警在平原县王凤楼镇张士府南国防路,查处驾驶人李某某有酒驾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03mg/100ml,涉嫌醉驾,其抽血结果已送检,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2025年1月29日(大年初一)21时58分许,平原交警在在平原县桃园街道东苑门前马路,查处驾驶人尚某某有酒驾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7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2025年1月29日(大年初一)20时27分,平原交警在平原县恩城镇恩高路,查处驾驶人徐某某有酒驾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平安是回家最近的路
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聚餐时不劝酒、不纵酒
发现他人酒驾及时劝阻
让我们携手共筑安全防线
共同守护万千灯火的温馨和团圆
让“平安”成为春节最珍贵的年味!
来源|德州交警 编辑|密霖
审核|张晓航 终审|朱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