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提醒】清风圆月 廉洁过节

政务   2024-09-11 17:24   青海  


中   秋

传统



中秋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提出“十严禁”纪律要求如下:



十严禁

1.严禁收送礼品礼金、名贵特产、月饼券、蟹券等消费卡券,或利用微信、支付宝、网购邮寄等方式“隔空”收送节礼;

2.严禁以过节、联谊等各种名义,违规相互宴请、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以及“吃老板”“吃下级”等违规吃喝问题;

3.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以及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

4.严禁违规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或公车私用、私车公养;

5.严禁参与管理服务对象组织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6.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7.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巧立名目借节日之机突击公款支出;

8.严禁组织参加带有“小圈子”性质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违规吃喝;

9.严禁参与赌博、酒后寻衅滋事、酒驾醉驾等损害公职人员形象行为;

10.严禁在节日期间落实值班值守及外出报备制度不到位等问题。



举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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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刘海玉
责编 | 更尕永吉
编辑 | 梁亚楠

城西纪检监察
中国共产党西宁市城西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西宁市城西区监察委员会)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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