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9日,蒸湘区应急管理局接群众举报,衡阳市蒸湘区一饭店存在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嫌疑。经核实,当事人陆某某将570件烟花爆竹存放在饭店二楼棋牌室及楼梯间内,棋牌室内还存在零星烟头等物品,存放的大量烟花爆竹一旦被引燃,后果不堪设想。经调查,陆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2024年10月17日,陆某某因犯危险作业罪,被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拘役三个月。
蒸湘区应急管理局特别提醒,蒸湘区全区域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制品及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生产烟花爆竹的原材料。临近岁末,蒸湘区将持续加大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力度,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参与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发现上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进行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举报电话:0734-8827440,12350,110。
责 编:陈佳威
三 审:陈荣林
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生产安全事故瞒报,请拨打12350或12345举报;跨县市区、涉中央驻衡和省市属企业的,可拨打0734-8869036电话举报。查证属实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最高奖励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