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确保我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福安市公安局决定自11月10日开始,在栖云桥西端14个路口、金湖路过磅口等80个路段增设电子监控设备,对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在道路上违反规定停放、超速,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等交通违法行为予以抓拍、处罚,原下街岗亭等19个路口、新华中路万利广场路段等18个路段电子监控设备继续使用,敬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安全有序通行。
附件:新增设置地点和原电子监控设备设置地点
福安市公安局
2024年11月1日
新增设置地点
原电子监控设备设置地点
来源:福安交警
编辑:陈菁婧
审核:林衍 阮珊妮 王雯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