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通报:7名焊工全部无证电焊!连同老板一起被抓!2024年电焊工无证上岗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政务   2024-11-12 14:28   黑龙江  
一个敢焊,一个敢使,老板和电焊工一起被拘留!!

近日,电焊工吴某在未取得焊工操作资质证书的情况下违规用火作业,施工产生的高温焊渣引发火灾,负责人马某某明知吴某未取得焊工操作资质证书,仍要求其进行电焊作业,涉嫌指使他人冒险作业。
10月11日,霍林郭勒市公安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人吴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对违法行为人马某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无证电焊作业,电焊工和老板均被判刑

张某为某纺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为该公司维修工。2023年3月23日,李某在未取得电焊操作证的情况下,在仓库内东侧进行电焊作业,现场未采取任何保护措施,电焊作业的高温焊渣引燃周围可燃物引发火灾,直接财产损失696万元。

在火灾事故调查的过程中,消防救援机构发现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维修工李某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依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对其立案侦查后,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审理,人民法院认为张某、李某二人均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均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江苏、四川、山西
曝光多起
因违规电焊引发火灾被拘留的案件


江西南昌违规动火7人被拘


1月29日15时许,江西南昌,南昌县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小蓝经开区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在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消防安全大排查中,发现南昌某车厢制作有限公司6名工作人员正在进行动火作业,现场火光四溢,且没有专业防护措施,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执法小组立即对他们的证件进行核查,发现6名工作人员均没有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属于无证电焊。

1月30日,南昌县公安局依法给予企业负责人拘留15日以及6名作业人员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同时该企业进行关停整顿。目前,7名人员已被行政拘留。





四川达州一工人违规电焊被拘留10日


1月25日,四川达州,邓某某和其同伴到通川区一即将拆迁的家具仓库收购废铁,与仓库老板达成交易协议后,在使用锂电角磨机切割废弃门窗时,火星沾到地上不慎引发火灾。

通川区消防救援大队会同辖区派出所对此次过失引发火灾一案进行查办,依法对邓某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并对该家具公司进行行政罚款。





山西临汾4人违规电焊酿火灾被拘留


近日,山西临汾,一住宅小区顶层突发大火,所幸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经查,事发当日,施工现场王某某指使杜某某、陈某某、于某3人电焊作业,因违反操作规定引发火灾。

目前,当地公安机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已对4人分别进行行政处罚,王某某属指使他人冒险作业,被处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杜某某、陈某某、于某3人因过失引发火灾,分别被处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





突击检查:11名焊工6个无证上岗,企业负责人直接被拘留!
宁波市一应急部门在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一家企业11名电焊工中,有6名电焊工在没有电焊操作证的情况下进行作业。
安监负责人表示:“这家金属制品企业在我们辖区里属于规模比较大的企业,由于行业特殊性,电焊工作又是其中一道重要环节。因此,我们在当天上午发现这一情况时就立即告知企业整改。在下午进行‘回头看’检查的过程中,我们再次对这家企业进行检查,但是发现企业仍然没有整改,还在违规操作。”
发现这一情况后,安监部门立即联合辖区派出所,对企业负责人开展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安监所已对该企业进行立案处理。据悉,该企业负责人已被公安机关治安拘留。

电焊作业属于特种作业
作业人员必须持证
无证或持假证上岗
面临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应急管理部10号令已正式实施

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应急管理部印发《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自2023年5月15日起施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被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紧急提示:2024年电焊工无证上岗、证件过期的企业将面临重罚,情节严重可入刑!
2023年企业要严格审核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确保持证上岗,同时审核证件有效期,避免过期!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三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第九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七)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一条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十三条 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可处警告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

(二)过失引起火灾的;

……


6起典型违规电焊作业事故瞬间
电气焊作业“十不准”

1.无证人员,不准焊割作业;
2.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焊割作业;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准焊割作业;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准焊割作业;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前,不准焊割作业;
6.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的地方,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作业;
8.焊割部位附近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作业;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作业时,不准焊割作业;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作业。

电气焊作业“九必须”

1.必须使用合格的电气焊设备,确保设备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
2.电气焊作业时必须配齐足够的灭火设备;
3.电气焊作业必须配备相应的监护人员;
4.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按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5.电气焊作业时,设备分布及气瓶放置必须满足安全间距;
6.必须明确电气焊作业现场,并在醒目位置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
7.人员密集场所进行电气焊作业必须制定灭火疏散预案;
8.在高处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清理下面的可燃物品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9.特殊敏感时期、复杂动火环境电气焊作业必须提级管理。
一组动图告诉你
违规电焊动火作业有多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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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佳木斯消防全媒体工作站

▌监制:郝玉春

▌审核:姚春宇 

▌编辑:肖瑾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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