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禁火令

文摘   2025-01-17 20:35   江西  



河下镇人民政府禁火令


当前,森林火险已进入橙色预警,森林火险等级达到高度危险级别,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控,有效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特发此令。


一、禁火时间

自即日起至橙色预警解除。


二、禁火区域

全镇行政区域内森林、林木、林地及距林缘100米范围以内区域。


三、禁止内容:

(一)禁止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禁火区;

(二)禁止在禁火区内吸烟、野炊和玩火;

(三)禁止在禁火区内未经批准擅自炼山、焚烧疫木;

(四)禁止在禁火区内烧荒、烧稻草、烧田坎、烧草木灰等;

(五)禁止在禁火区内上坟烧纸、上香、燃放烟花爆竹。


四、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江西省森林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造成重大损失,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全镇广大干部群众要积极参与森林防火,自觉遵守森林防火规定,发现违规用火和森林火灾,立即拨打森林防灭火举报电话。


举报电话:12119(森林火警)、6855204(镇应急值班室)


河下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7日




来源:江西仙女湖

编辑:陈文露

复审:吴莹茹

审签:万艺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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