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房产变“家战”!母亲将儿子儿媳告上法庭……厦门法院判了!

民生   2024-12-08 16:01   福建  



房产代持

本是家庭内部的信任约定

未料却因变更产权

引发母子对簿公堂


究竟怎么一回事?

来看看湖里法院的这起案件



案件回放


2007年,刘某(化名)

因购买第二套房产的首付问题

以年仅18岁的儿子小方(化名)名义

购买了一套房屋

房产总价超过300万元


图片由AI生成,图文无关


因购房所需款项均由刘某支付

母子双方签订《房产委托代持合同》

约定该房屋产权归刘某所有

儿子小方仅为代持人


2024年初,刘某在核对房产信息时,发现房产产权已被登记至儿子及儿媳名下,且没有告知自。刘某觉得儿子及儿媳的行为严重违反代持协议,将二人诉至法院,要求协助办理房产过户,并支付相关费用。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

《房产委托代持合同》及相关证据

充分证明刘某与儿子小方之间

存在明确的房产代持关系





结合房屋购置过程中刘某全额支付购房款及税费、房屋长期由刘某及刘某弟弟实际管理使用等事实,法院判定刘某为房产实际权利人。

此外,儿媳未出资购房,通过丈夫小方赠与获得房产部分产权,违反代持协议约定


最终

法院判决支持刘某的诉求

要求小方及妻子协助办理房产过户

将房屋产权登记至刘某名下

并支付保全保险费2万元

及保全申请费5000元



法官提醒

代持协议需慎重 购房行为应规范


承办该案的法官提醒市民

房产代持虽然在特殊情况下可能被采用

但因其具有较高法律风险

极易引发纠纷

购房时

应尽量以实际权利人名义进行登记

并妥善保存购房相关证据


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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