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县6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件的通报

政务   2024-09-27 10:35   江西  

这里是武宁县纪委监委官方微信

国庆假期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纪法观念和规矩意识,持续深化纠治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及其背后“四风”问题,现将我县近期查处的6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一、县振风高级中学党总支原副书记、原校长舒锋酒驾问题。2024年3月19日晚,舒锋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检测,舒锋体内酒精含量为62mg/100ml。同日,舒锋被公安机关处以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2000元处罚。2024年3月21日,舒锋因酒驾被免职。2024年8月,舒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县人民法院原四级高级法官李季刘醉驾问题。2023年6月21日中午,李季刘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检测,李季刘体内酒精含量为134.98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2023年7月26日,李季刘被公安机关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2024年9月,李季刘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五级法官助理。
三、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三中队原中队长余水华酒驾问题。2023年8月18日晚,余水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检测,余水华体内酒精含量为73mg/100ml。2023年8月19日,余水华被公安机关处以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500元处罚。2023年8月30日,余水华因酒驾被免职。2024年3月,余水华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四、官莲乡山坪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黎锋酒驾问题。2024年5月9日中午,黎锋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检测,黎锋体内酒精含量为29mg/100ml。同日,黎锋被公安机关处以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500元处罚。2024年6月,黎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五、鲁溪镇大桥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刘小明酒驾问题。2024年6月4日中午,刘小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检测,刘小明体内酒精含量为55mg/100ml。同日,刘小明被公安机关处以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500元处罚。因刘小明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7月,刘小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六、甫田乡外湖村村民杨浙洪醉驾问题。2023年11月16日晚,杨浙洪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检测,杨浙洪体内酒精含量为180.89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2023年12月15日,杨浙洪被公安机关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2024年3月5日,武宁县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依法判处杨浙洪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2024年7月,杨浙洪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从以上6起典型案件来看,在全面从严治党、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纪法观念不强、规矩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以身试法。这种行为害人害己,不仅触犯国家法律,将受到党纪国法的严肃处理,还给社会、家庭、个人造成严重危害,严重损害党的形象,必须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从上述案件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深刻认识酒驾醉驾的严重危害,坚决杜绝侥幸心理,本着对自己、对家庭、对组织、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牢固树立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安全意识,自觉守牢安全底线、纪法红线。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强化党员干部纪法教育和日常监督管理,尤其是要加强对重要节假日等酒驾醉驾易发多发关键时间节点的监管,始终坚持严的基调,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提高思想觉悟,进一步筑牢拒绝酒驾醉驾的思想防线,永葆率先垂范的务实作风和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酒驾醉驾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深挖彻查酒驾醉驾背后隐藏的“四风”问题,对违规接受宴请、公款吃喝等享乐之风、奢靡之风顽瘴痼疾露头就打,对酒驾醉驾问题多发频发的单位,将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持续释放正风肃纪越往后越严的鲜明信号。


编辑:熊   姿

校对:张宏星

审核:黎先实

投稿邮箱:wnjwzxs@163.com


清廉武宁     感谢阅读

官方微信      欢迎点赞

清廉武宁
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发布廉政信息,通报典型案例,展示工作成果等。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