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定点零售药店:
梅江区医保中心在对定点零售药店的日常工作检查中,发现梅州市梅江区客家大药房有限公司、梅州瑞丰医药有限公司月梅瑞丰大药房、梅州市莱康药业有限公司、梅州市健泺达医药有限公司 、梅州瑞丰医药有限公司梅园南瑞丰大药房、梅州市四世同堂药业有限公司等6家定点零售药店存在“未准确全面上传医保结算数据”、“医保刷卡无对应销售明细清单”及“使用医保个账支付医保不予支付商品”等行为。
根据《广东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梅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和2024年我局印发的《梅江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2024年定点零售药店日常监管检查工作的通知》附件1《梅江区定点零售药店日常监管发现违规问题量化处理标准》相关规定,经我局党组会议研究决议,作出如下决定:
对梅州市梅江区客家大药房有限公司、梅州瑞丰医药有限公司月梅瑞丰大药房、梅州市莱康药业有限公司、梅州市健泺达医药有限公司 、梅州瑞丰医药有限公司梅园南瑞丰大药房、梅州市四世同堂药业有限公司等6家定点零售药店作出追回检查发现的违规刷医保个账金额、按要求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及中止医保协议一个月的处理决定,中止医保协议期内暂停医保刷卡结算资格,暂停起止日期为: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月26日。
请各定点零售药店引以为戒,进行常态化自查自纠,举一反三,严格按照《广东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梅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相关要求落实好、执行好有关政策和规定。接下来,我中心将继续加大督查力度,从实从严加强定点药店的管理。
梅州市梅江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27日
来源:互动梅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