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网友钱女士在社交平台上发帖称,
其朋友连续两天因违反
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法行为,
驾照将被扣总计12分,
因为不想学习,
其便请钱女士“帮忙”去处理
其中一次的违法行为
在替朋友处理完一周后,钱女士接到了派出所电话,被告知复核到违法行为人并非钱女士本人,钱女士需因“代扣分”行为被处罚。最后钱女士被处罚款5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1个月。帖文中,钱女士提醒大家“不要再好心帮忙了”。
11月1日,记者从上海交警部门获悉,对于替代他人记分等相关违法行为,警方根据交通违法行为代替记分的分值,对违法当事人依法予以相应处罚。
10月30日,钱女士告诉记者,其朋友在10月中下旬连续两次违法后,因看到“交管12123”APP上的违法行为照片,只拍到了车屁股,便心存侥幸,请钱女士“帮忙”,“我们是认识的,不涉及买卖,以为没什么问题就答应下来了。没想到一个礼拜后接到了派出所电话,在派出所确认了代扣分的事实后,就带我和朋友去交警部门接受处罚了。”
钱女士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4年10月17日,被处罚人于2024年10月17日1时34分,在奉贤区南桥镇菜场路新建西路东约50米,违反《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实施替代他人记分累积分值达到6分的违法行为。依据《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五款的规定,决定罚款伍仟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一个月。
11月1日,记者从上海交警部门获悉,对于上述相关违法,警方将根据交通违法行为代替记分的分值,对违法当事人依法予以相应处罚。交警部门表示,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交通违法处罚的对象是违法当事人,谁驾车违反交通法规了就应该谁接受处罚,即使是关系密切的亲朋好友间也不允许代扣分。如此才能充分发挥记分制度的管理、教育、引导功能,减少交通违法行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将持续加大“买分卖分”打击整治力度,净化道路交通环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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