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一商场违法延长工作时间被罚8800元!

民生   2025-01-26 09:02   河北  
近日,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发布了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1月16日作出的“青人社劳监罚决字[2025]第0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现查明,青县新天地商贸有限公司2024年10月违法延长赵*英等22名劳动者工作时间,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河北省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对青县新天地商贸有限公司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警告;
2.罚款8800元。

青县新天地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8月,注册地位于沧州市青县清州镇新华西路。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酒类经营;烟草制品零售;餐饮服务等。

行政处罚决定书原文如下:

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沧州日报等

一川烟雨任平生
也无风雨也无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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