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第一!女演员劝阻男子餐厅内抽烟,被扔烟头、抢手机……多方回应

时事   2024-12-26 23:10   贵州  

12月26日,演员徐娇在个人社交账号发文:“在长沙的一家餐厅遇到一位抽烟的男士,让服务员劝阻后仍放话‘我把这支抽完’。”

“我劝阻后,这位先生叫嚣‘这里又没有贴禁烟标志’,在我试图录下证据的时候,这位先生抢走我的手机,并直接把烟头扔在了我的饭碗里,现在正在等警察。”

随后,徐娇再次发文称,警察来了,说长沙室内抽烟不犯法,无法进行罚款。她还表示,“这位先生的意思是如果我删除拍摄的内容,他就向我道歉,警察也对此提议表示肯定,但是我不删,也不需要接受他的道歉。”

随即,相关话题冲上热搜第一,引发网友讨论。

很多网友表示,非常讨厌在室内抽烟的人。

阿诺Jo:公共场所包括室内吸烟就是没有公德,每个群众都有资格对不文明行为说不。

用户6015894487:真的很讨厌室内抽烟,乌烟瘴气。

小猫演演:在公共场合抽烟已经是不当行为,更不该抢走别人的手机并将烟头扔进人家的饭碗里,这种恶劣的行为让人难以忍受。

看不见我hihi :讨厌那些室内和公共环境抽烟的人,自己不在乎健康还要让别人吸二手烟。

也有网友认为,主要看有没有贴禁烟标识。

LI月莹:不是没贴禁烟标识吗,管太宽了。

cxehidfs:主要还是看有没有贴禁烟标识

26日下午,记者联系该餐厅了解到,徐娇仍在店里处理这件事,工作人员未正面回复店内是否禁烟的问题。记者查询徐娇微博发现,主页里已搜不到该条微博。

记者向长沙12345市民热线咨询此事。接线人员称,目前长沙市针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有明确的管理条例。该条例规定,若此类场所利用明火照明、发现吸烟不予制止,或未悬挂禁止吸烟标志,将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

对于室内抽烟的具体规定,接线人员表示,目前暂未查询到长沙市专门的相关法律条文。对于已明确悬挂禁止吸烟标识的场所,的确是禁烟的;而对于未张贴相关标识的地方,可能就没有强制性的约束。接线人员强调,在地方相关法律尚未发布的情况下,一般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执行。

徐娇,1997年出生于浙江省宁波市。2006年,出演个人首部电影《长江7号》正式出道,并凭借该片获得第28届香港电影金像奖最佳新人奖。

来源:橙柿互动·都市快报、九派新闻、长沙新闻广播、红星新闻
编辑:谭笑  | 责编:孔薇 | 编审:刘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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