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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小华自某银行燕郊分行处申领一张信用卡,并申请分期业务。截至2024年10月11日,小华已拖欠该银行包含本金、利息、未入账金额等在内共18万余元。银行工作人员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多次催要后未果,无奈之下将小华诉至三河法院。
法官说法
在使用信用卡时,消费者应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明确信用卡只是一种支付手段,而非获取额外财富的工具。要根据自己的收入水平和实际需求合理安排消费,避免盲目跟风、攀比消费,做到量入为出,适度消费。在进行大额消费之前,应认真评估自己的还款能力,确保能够按时足额偿还信用卡欠款,避免自己陷入不必要的诉讼当中。